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乡市财政局 湘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发放乡村振兴期间湘乡市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跨区域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湘乡人社字〔2022〕25号)文件精神规定,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跨区域就业按照转移就业地点,分省外、省内湘潭市外、湘潭市内湘乡市外三个标准据实分别给予400元、200元、1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补助资金由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
截至2023年7月21日,经乡镇办事处申报及初审,我中心与乡村振兴局联合审核,符合交通补助申请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有198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79人,监测对象19人。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湘乡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198人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4018办公室)如实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14日,监督电话:0731—52265548。
附件:湘乡市2023年第一批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人员名册公示.xlsx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8月07日
责编:谭力彰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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